
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于首府的公告 7月22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牵涉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于首府的公告: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客户就“原油宝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驳回的民事诉讼,依法不应由北京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首府的,登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于首府;依法不应由北京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首府的,登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于首府。" />
id="stock_sh601988">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于首府的公告 7月22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牵涉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于首府的公告:中国银行“原油宝”客户就“原油宝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驳回的民事诉讼,依法不应由北京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首府的,登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于首府;依法不应由北京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首府的,登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于首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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